【中豪新闻】《外商投资法解读及中国企业在美诉讼风险提示》专题讲座成功举办

Date:2019/04/10 Views:1602

 

外商投资法在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该法的出台备受瞩目。同时,在中美持续贸易摩擦的背景下,该法出台或为中国政府希望尽快与美国达成新的贸易协议铺平道路,中国外商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将促进更多外国投资者赴华投资。但也应看到,中美贸易谈判仍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其中华为与美国政府的系列诉讼案更是彰显中国企业在美投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风险。为帮助外国投资者更好地理解中国投资环境,同时也为帮助中国企业更好地了解对外投资尤其是对美投资时应该注意的事项,2019年4月10日,中豪联合中国西南美国商会(重庆)在中豪江北金融办公室成功举办了《外商投资法解读及中国企业在美诉讼风险提示》专题讲座。讲座对新出台的外商投资法新规内容进行解读,并通过分析美国政府与华为公司之间的系列诉讼案件,提示中国企业在美诉讼的风险和应对。中豪合伙人郑毅、顾问律师吕睿鑫发表了精彩演讲。诸多企业投资人、股东、法律与财务负责人出席本次讲座,共享这场知识盛宴。

 

郑毅律师:外商投资法解读

 

郑毅律师结合2018年中国境内外商直接投资大数据,从完善外商投资范围、外商管理新模式、投资保护、治理机构变化与五年过渡期等方面,对外商投资法进行全面解读。首先,郑毅律师通过分析外商投资利用总额、外商投资构成比例等数据,总结2018年全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情况,并结合最新出台的外商投资法,提出新外商投资法将更好地保护、吸引外商投资,在中国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该法将进一步优化中国投资环境,缓解外国企业的担忧,以保持投资资金持续流入。其次,郑毅律师从四个方面对新法特点进行解读:一是外商投资范围,郑毅律师从新法对外商投资的定义入手,指出新法进一步完善了外商投资范围,并对该范围项下外商投资未来可能面临的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了几点思考;二是外商管理新模式,我国外商管理模式从单一的审批制、审批加负面清单制,演变为新外商投资法确立的少数领域负面清单制,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安全审查制度,从而赋予外国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同等地位,同时规范政府行为;三是外商投资保护力度,新法还通过制定外商投资支持政策、平等公开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平等政采资格、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完善投诉机制等方面,提升外商投资保护力度;四是治理机构改革,通过对比旧法与新法对外资企业治理机构的不同规定,郑毅律师指出在新法规定的五年过渡期内外商投资企业亟需关注的几个问题和应当作出的变革措施。最后,郑毅律师认为:外商投资法是我国新时代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基础性法律,准确理解该法内容有利于外国投资者发掘中国对外开放的新领域及投资中国的新机会;同时,了解新法对外国投资的促进及保护性规定,将有助于外国投资者未来在中国的布局与运营。

 

吕睿鑫律师:中国投资美国诉讼风险提示

 

吕睿鑫律师首先以近期热点话题“华为和美国政府的纠纷”为例,对该诉讼纠纷进行了具体分析。吕睿鑫律师首先详细分析了华为在美被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针对华为及孟晚舟的诉讼以及被华盛顿西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针对华为的诉讼的情况,罗列了华为可能触犯的法律,并在提及华为的应对策略前,简要介绍了美国的诉讼制度,然后对华为案件的后续可能发生的结果进行了展望。吕睿鑫律师指出,企业或个人在美遇到诉讼均有权要求聘请律师,以在前期保障客户权益,并对案件进行评估。吕睿鑫律师紧接着对华为诉美国政府的案件也进行了分析。该案中,华为起诉认为美国国会通过了《国防授权法案》禁止美国联邦政府对华为通讯设备的购买,违反了《剥夺公权法案》,属于违宪行为;但该诉讼请求与去年的卡巴斯基案件相似,法院可能会因国家安全等因素不支持该诉求。华为认为国会的行为同时违反了正当程序条款和三权分立原则,吕睿鑫律师通过对三一重工诉奥巴马等案件对上述诉求做了分析。最后,结合前面分析的华为在与美国政府诉讼纠纷过程中的应对措施,吕睿鑫律师对企业在美投资做出了风险提示和应对建议。他指出,企业需要通过了解并明确自身的性质与需求,在决定投资美国或与美国主体签订合同时,需做好细致审查,做好司法管辖预期。同时,企业还应管理好投资与运营风险,如在收购前做好尽职调查、安全审查,收购后日常管理中是否符合美国法律下的各项合规要求。对于常见的跨境民事诉讼,吕睿鑫律师结合自己承办过的代理中国企业或个人在美国被诉案例,列举了一些因送达、管辖、审判地点不适宜而在案件前期原告请求被法院驳回的案例,也分享了即使原告胜诉后可能执行不能,逼迫原告和解的案例,总结出一旦收到美国的诉讼,应优先向律师咨询,分析是否能在诉讼前期驳回或和解的可能,以节约客户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本次讲座不仅为参会企业提供了外商投资最新立法的详细解读,并从实务角度为参会企业提示中国投资美国需注意的诉讼风险,同时也增进了我所与参会的美商会会员企业、500强企业、拟在重庆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及对外投资的中国企业等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当前,我国正努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随着中国企业全球化布局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正积极“走出去”投资、开展跨境并购与经贸合作。中豪将不断提升自身实力,加强国际合作,优化法律服务,致力于向境外企业的对华投资及境内企业的海外投资、跨境并购与开展经贸合作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从而为境外企业在中国落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境内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防范好风险,让企业少走弯路、不犯错误。

 

【郑毅律师】 郑毅律师系中豪律师事务所董事局副主席,西南美国商会重庆执行委员会会长、重庆律师协会涉外与WTO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毅律师于2001年加入中豪,在国际业务领域致力从事跨境投融资、公司并购、重组、资本市场交易结构等法律业务。在执业生涯中,郑毅律师不仅为长安福特、ABB中国、高盛亚洲等众多世界500强企业的在华投资项目或大型国际投行的境内金融平台提供法律服务,也为政府部门、国内大型企业的涉外投资和交易提供全面支持。

 

【吕睿鑫律师】 吕睿鑫系中豪顾问律师、纽约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和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吕睿鑫律师毕业于美国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法学院,取得法学博士学位。2015年加入中豪后,主要在国际业务部致力于跨境投融资等法律业务,参与多个跨国投融资项目。近年,吕睿鑫律师处理了部分中美贸易的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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