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豪新闻】港澳青年律师代表团业务培训交流圆满结束

Date:2019/12/16 Views:1947

 

2019年12月14日,香港与澳门青年律师代表团再次到访中豪江北金融办公室,开展业务互动交流及培训结业。董事局副主席郑毅、副主任俞理伟、香港办公室副主任杨青、柯海彬等8名资深合伙人与港澳青年律师团进行了热烈的业务合作探讨与互动交流。司法部律师局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管理处副处长于文超,全国律协港澳台事务部干部郭欣航,市律师协会会长袁小彬,重庆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彭建军等领导出席港澳青年律师培训结业仪式。

 

在业务互动交流环节,中豪各位资深合伙人与港澳青年律师代表团就热点议题进行了轮换式小组讨论,议题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律师在内地(尤其是西南区域)的业务机会与拓展方式、香港律师对内地律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内地与香港律师如何互动交流与合作、内地年轻律师成长的路径与培养方式、内地与香港最新司法协助安排等举措为两地律师带来的业务机会以及香港学员在各自业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困惑等。议题紧扣内地律师与港澳律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此次业务互动活动与热烈讨论,让港澳律师对内地法律实务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同时也为后续中豪与港澳律师业务上的具体合作明确了方式与方法。

 

 

在培训总结及评价环节,首先,香港黄巧欣律师和澳门何金明律师作为代表进行了培训总结发言。两位律师指出,此次培训交流是国家为港澳青年律师提供的良好平台和机遇,通过同中豪律师的交流,让他们从不同的角度了解到了重庆律师的执业情况以及重庆这座城市的发展,希望以后有更多同内地律师交流的机会,三地律师互学互鉴,共同成长,多多合作。

 

 

紧接着,于文超副处长发表讲话。她对港澳律师代表团圆满地完成此次培训表示祝贺,看到港澳青年律师此次交流培训收获满满,内心由衷感到高兴。同时,她也表示,希望各位律师回到港澳之后,继续坚定地爱国、爱港、爱澳,拥护“一国两制”,继续积极投身于祖国的法治建设。

 

 

随后,袁小彬会长进行培训总结发言。他指出,中豪作为此次港澳青年律师赴内地培训交流的接收单位,给中豪律师拓展眼界提供了良好机会,希望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把类似的活动常态化,让更多内地律师近距离地与发达地区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成熟律所和律师进行互动和交流,提升重庆律师的国际化视野,同时也希望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会能够接收内地律师到港澳地区进行交流、学习、取经,促进内地律师的成长。

 

最后,在现场律师同仁热烈的掌声中,结业仪式正式开始。于文超副处长向中豪颁发培训证书,标志着中豪作为全国律协指定接收单位,圆满完成了此次港澳青年律师代表团赴内地培训交流的全部工作,为港澳青年律师代表团提供了收获颇丰的培训交流。于文超副处长、郭欣航主任、袁小彬会长及彭建军秘书长随后共同为各位港澳律师颁发了结业证书,并热烈祝贺。

 

 

此次精彩而充实的培训交流让港澳青年律师更加全面地了解了内地的法律体系、法律实务及三地律师的业务合作机会,增进了我所律师与香港、澳门青年律师之间的交流,相信此次交流培训必定会进一步推进中豪与港澳律师今后的深度交流与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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