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带一路”倡议稳步推进及中外企业“引进来、走出去”的时代大背景下,在华德资企业数量日益增加。德资企业的工作风格素以严谨著称,尤其注重防范经营与管理过程中的合法合规风险。2019年4月11日上午,在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举行的德资企业驻中国工作组的联谊活动中,我所合伙人文奕律师、陈任重律师应邀为与会德资企业的人力资源高级管理人员举行了劳动法律培训讲座。与会德资企业包括巴斯夫公司(BASF)、慕尼黑再保险公司(MUNICH RE GROUP)、博世公司(ROBERT BOSCH)、卡尔蔡司(CARL ZEISS)等位列世界五百强的德资企业。
为便于与会企业了解中国劳动法律体系,文奕律师首先介绍了我国的立法结构以及劳动法律法规的层级,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以及地方规章中涉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并指出我国劳动法法律法规体系庞大,除宪法以外,最高层级的劳动法律系由全国人大常委制定,不同层级的法律法规由不同层级的立法主体制定,存在适用地域的差异性。
其次,文奕律师简要介绍了劳动法下主要的四大制度:书面劳动合同制度、经济赔偿金制度、劳动合同解除规则,以及工资和休假制度。文奕律师着重提示了,在现有的劳动法制度下,企业应当更加注意对规则的遵循,除按照法律规定通过民主制度制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外,还应有效地向劳动者进行通知和公示,以便企业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发生效力。随后,文奕律师向与会企业简要介绍了劳资纠纷的主要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主要途径。
针对与会企业关心的外资企业相关问题,文奕律师还着重介绍了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一些特殊法律规定,包括申请就业许可证和就业证、五年合同期限、禁止劳务派遣以及跨地区工作等相关规定,引发与会企业的积极讨论。
最后,陈任重律师针对与会企业关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合同期限、工时制度、劳动者退休年龄趋势、外籍劳动者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等问题进行了详细、深入解答。
得益于“一带一路”倡议的稳步发展,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发展日新月异,新的经济形势也对为外资企业服务的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奕律师、陈任重律师紧跟当前劳动立法现状和法律发展趋势,以英文讲座的形式,向德资企业提示了劳动法体系下与外资企业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问题,分享了有效的实务经验,受到与会企业一致好评。
文奕律师系中豪合伙人,自2009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经验,不仅参与办理了众多有影响的案件,且成功为皮拉图斯飞机公司、长安福特、重庆外经贸集团等知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非诉讼方面,文奕律师参与过两江基金境外投资项目、渝新欧物流公司设立等诸多有重大影响的涉外项目,为众多外资、国有和民营企业的跨境投融资提供服务。在争端解决方面,文奕律师具备丰富的出庭经验,代理过众多贸易类、金融类和公司类案件,可以熟练运用英文参加涉外诉讼、仲裁庭审,具备成熟稳健的诉辩技巧和专业水准。文奕律师积极参与涉外业务的行业内交流,在合作中与诸多外国律所和律师保持良好沟通与联系。文奕律师熟悉公司运作和商业管理,参与编写了《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法律知识及风险以案释法读本》。在执业过程中,文奕律师擅于沟通协调,可以妥善解决客户法律问题,协助客户达成商业目的。
陈任重律师系中豪合伙人,具有法律和财税职业背景,对于劳动、保险、税务、知识产权等领域法律有较深的造诣,在长期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自2006年1月律师执业以来,陈任重律师长期专注于民商事争端解决,累计代理超过1000件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具备相当水准的诉讼实务技巧和争端解决能力,为客户创造巨额价值并挽回大量损失。陈任重律师代理的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庭审纪实》等栏目专题报道,成功代理的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营销有限公司等诉熊金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2015年度江苏省十大知识产权案例”。陈任重律师常年担任上海机场集团、赛科利汽车、天合安全系统、浦东商场股份、翔舟船舶等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凭借自身严谨的职业操守和勤勉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赞誉和好评。